晨报讯(实习生 马瑞瑞)“办理相同的学历公证,不同的公证处却需要出示不同的资料。”昨天,金小姐打来电话反映了自己的困惑,“虽然我的学历公证已经在办理之中了,但希望通过你们的报道能给大家一个提示,免得其他人在办理相同手续时跑冤枉路。”
一周前,金小姐去崇文区公证处办理出国留学所需的学历公证,当时她只带了身份证、户口簿和本科毕业证,但工作人员告诉她还需要一个人事档案部门的证明,由档案所在处开具,证明当事人从哪年起到哪年止在哪个学校学习并毕业的。“我的学校在海淀,家在崇文,自然选择就近办理,可现在就因为少这么一个证明,我还得返回学校去,有点耽误时间。”金小姐还告诉记者,她的同学之前在海淀区公证处办理相同的公证业务时,却没有被要求出示人事档案部门的证明。后来,金小姐选择了自己户口所在地丰台区公证处办理学历公证,那儿只用身份证、户口簿和本科毕业证就可以办理了。
记者在咨询了北京市公证局的工作人员后得知,各公证局之间没有统一的规定,你找谁办就按谁的规矩走。但大家肯定都是遵守规则的。线索:金小姐
【晨报提醒】
办理学历、学位证书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3、学校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4、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5、申请办理实体性学历公证的,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北京市司法行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