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娜)市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发《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将今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通知》表示,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要求各单位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