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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一个6倍征社会抚养费
 
  2007年10月1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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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超生一个6倍征社会抚养费

  据新华社长沙9月30日电(记者 周青梅)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大幅提高了超生处罚标准。

  新修改的条例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违法生育者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征收。

  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原条例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征收。

  新条例还明确了收入核查渠道,规定县级政府和计生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收入时,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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