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姜葳)自10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人员、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首次获得岗位补贴。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岗位补贴标准也由总共5000元/人,提高到3年共计9000元/人,以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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