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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0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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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击剑只比手上功夫

  参加残奥会击剑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和肢体残疾的伤残人士,由于运动员大部分是下肢残疾,因此是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的。比赛按残疾程度分为男子A级、B级和女子A级、B级各两个级别,其中B级为残疾程度较重的运动员。比赛的剑种与奥运会相同,男子项目有花剑、佩剑和重剑,女子设项为花剑和重剑。

  比赛时,运动员之间的距离以手臂较短的运动员持剑抬平手臂,剑尖触及对方肘部的距离为准(花剑其剑头应触到对方小臂内侧),并且,经双方运动员同意,选手之间的距离一旦确定,就不得再做改动。比赛中,双方选手的轮椅不得移动,运动员的臀部不能离开轮椅,双脚必须在踏板上保持固定。

  轮椅击剑主要的竞赛规则与健全人击剑比赛规则相似,只是击中得分的有效部位会因功能分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A级为腿部以上部位,B级为腰部以上部位。

  2003年第六届全国残运会上,轮椅击剑正式被列入全国残疾人比赛项目。2004年我国运动员张蕾、张冲和胡道亮在雅典残奥会上为中国代表团取得了一枚可贵的团体金牌。晨报记者 刘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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