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体罚学生的老师坐上被告席。
任海鹏/摄 |
|
|
晨报讯(记者 武新)“当时用小木棒敲孩子,并不是对孩子有仇恨,只是老师对小孩子的爱,是哄着开导他。”昨天,房山区民仁学校学前班陈老师在法庭上解释她体罚学生的原因。因为体罚学生 ,她和学校被家长索赔8000余元。
据学生小明(化名)的父亲说,2007年11月1日,儿子小明上课时比较淘气,陈老师就采用棍打、掐脖子的方式进行管教,甚至用手抓住小明后脖颈向墙上撞他的头,致使小明被打伤。
陈老师在法庭上多次强调体罚孩子是因为“爱”。“小明是我们班的好学生。但是他很调皮,所以在上课的时候就很注意他,因为我在黑板上写字时,他就跳出座位,后来我一着急,就用上课的小木棒敲了敲他,我是出于老师对孩子的爱才一时急于让孩子成才,才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我作为老师的责任、道德和素质,我诚心诚意地向原告道歉,希望原告能够原谅我。”房山法院昨天没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