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白明辉)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从去年7月实施至今,当事人的自行处理事故率从刚施行时的3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70%以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与《办法》施行前相比减少了60%。
据交管部门统计,2007年全市净增机动车32万辆,总量达到313万辆。“我市车路矛盾不断加剧,但却没有变得更拥堵,这跟‘快处办法’的实施有着直接关系。”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梅冰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快处办法’实施这半年的情况看,最显著的特点是,一些非轻微事故发生后,司机也能够按照“快处”程序自行处理,也就意味着‘快处’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不再局限于轻微事故。“譬如一辆奔驰和一辆宝马车发生事故了,车损数额比较大,但两个司机也愿意用‘快处’办法来处理。对于这部分事故,保险公司也能够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