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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偷渡 副局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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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子骗领助残票
 
  2008年1月30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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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法传真

  用网聊拉客 

  餐厅员工获刑

  晨报讯(记者武新 通讯员 曹静) 26岁的河南人常某在方庄开了家西餐厅,为了让餐厅的生意红火起来,常某想到了一个“妙招”——通过网络聊天诱惑网友来餐厅消费。 昨天,丰台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常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杨某等6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常某交待,覃某等人负责上网,将网友骗出来见面;再由赵婷婷等女孩子去与网友见面,见面就让对方请客,把网友骗到他们西餐厅里。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间,常某伙同餐厅伙计杨某等6人诱惑网友数十人次,消费金额达5万余元。

  合影和家书

  竟成他人证据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金川)陈先生夫妇因一起侵权官司与邢先生对簿公堂。在法庭上,邢先生向法官递交了陈先生一家的合影以及陈先生的家书作为证据。陈先生大为吃惊,又一纸诉状将邢先生再度告上法庭,认为邢先生非法占有和损毁自己的照片和家信,索赔20万元。昨天,记者从法院得到消息,陈先生没要到精神赔偿,但要回了这些家书和照片。

  陈先生起诉说,他留存于办公室的照片及家信时常发现丢失现象。去年3月,邢某因一桩侵权案与陈先生的妻子王女士打官司。庭审过程中,对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包括陈先生丢失的照片及家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邢先生持有照片及书信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邢先生对照片有损毁行为,20万索赔及赔礼道歉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邢先生返还陈先生妻子、女儿的家信。

  大学生传销

  偷信用卡还钱

  晨报讯(记者 李婧) 北京某高校大四女生小甄(化名)为还做传销时欠的债,约天津网友小涛来京,将其带来的信用卡骗走取现并刷卡消费。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据检方指控,小甄约小涛在2006年11月11日来北京游玩。当日下午,二人在香山公园游玩期间,小甄将安眠类药物放入小涛的饮料中,趁小涛药力发作昏睡之机,将小涛的手机、相机和信用卡劫走。小甄用信用卡在西单附近的取款机上提取现金人民币1500元,并在华远西单购物中心刷卡消费1498元。

  法庭上,小甄承认拿了小涛的信用卡并取现,但否认拿了相机和手机。她说,进入大学后想搞传销挣钱却赔了,办了3张信用卡透支还债,事发前已欠银行5000元,银行整天打电话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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