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上海讯 记者从国家商标总局获悉,吉林长春一市民于2004年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注册的“温州人”商标,已于日前结束3个月的公告期。因在公告期内确定无人提出异议,“温州人”这个近年备受瞩目的中国商业文化标杆性名词已成为一个商标。
国家商标总局网站查询栏显示,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的是吉林省长春市民于海龙,注册类别为16类报纸、期刊、杂志、新闻刊物,从2007年10月28日起,该商标进入公告期。
于海龙是长春一杂志的经理。“我最初想到注册‘温州人’商标,是有感于温州人在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领域上表现出的强劲力量,他们是中国经济的‘弄潮儿’,‘温州人’这个商标很有商业价值。”于海龙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申请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想注册成功后将其转卖赚取差价。”
已成功注册“温州商人”商标的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对于海龙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的行为颇感不满。“‘温州人’和‘温州商人’商标接近,容易引起混淆,另一方面是我作为一个温州人在情感上的反感。”作为温州人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东方早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