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都市新闻
   第A05版:社区新闻
   第A06版:热线新闻
   第A07版:法治新闻
   第A08版:深度报道
   第A09版:国内新闻
   第A10版:国内新闻
   第A11版:国际新闻
   第A12版:国际新闻
   第A13版:体育新闻
   第A14版:体育新闻
   第A15版:文娱新闻
   第A16版:文娱新闻
   第B01版:财经新闻
   第B02版:证券投资
   第B03版:商界周刊
   第B04版:商界·面孔
   第B05版:商界·实战
   第B06版:商界·调查
   第B07版:早茶·播报
   第B08版:早茶·副刊
第A03版: 都市新闻
 下一版  
    标题目录
南新仓10号仓违建得拆
市情短信
空竹想上奥运会
区县传真
学校不得开除违规学生
最贵两限房 7800元/m2
全市大夜查提前发通告
网吧今年内电子登实名
酒店卫生间拟列入公厕
 
  2008年2月20日    目录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酒店卫生间拟列入公厕

  晨报讯(记者 姜葳)赶上“内急”,您大可迈开大步进豪华酒店、商场、停车场升堂入“厕”。昨天,《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送审稿)》在市法制办网站征集民意,市民即日起至2月29日可登录留言。

  送审稿明确,《办法》中的“公共厕所”包括本市全部行政区域内“在道路两侧、居住区、广场、园林绿地、车站、码头、商场、饭店、医疗卫生机构、加油加气站、影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设置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根据《办法》要求,本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平房居住区设置的公共厕所应当24小时对外开放。本市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公共厕所应当在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

 
版权所有 北京晨报 1998 - 2007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晨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合作伙伴
Copyright 1998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