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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20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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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到宾馆被警方带走 调查工作未能如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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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武新)北京东恒力天商务调查中心受王女士的委托,调查与其有关的刘某在秦皇岛逗留三天的行踪。不料,调查人员在跟踪调查刘某的过程中,被警察带离。委托人王女士以该调查中心没有完成任务为由提出起诉,要求对方返还首付款6000元。昨天,崇文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委托人王女士说,2007年11月25日,她与被告北京东恒力天商务调查中心签订委托合同书,双方约定,她委托北京东恒力天商务调查中心调查与其有关的刘某,具体查明刘某于2007年11月27日至2007年11月29日在秦皇岛的行踪及相关情况。为此,王女士要支付总价款10000元。合同签订当日,王女士先行支付了6000元首付款,剩下的钱待所有调查工作完成后再予支付。

  现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已经到期,王女士以该调查中心没有完成任务为由提出起诉,要求对方返还首付款6000元。此外,王女士认为,被告调查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应当解除委托合同。 

  法官经初步调查后发现,原来被告北京东恒力天商务调查中心指派的“侦探”在宾馆跟踪“调查”刘某的过程中,被宾馆工作人员发现,宾馆工作人员报了警,“侦探”随后被警察带走,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 

  昨天,记者与北京东恒力天商务调查中心取得联系,一名陈姓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属合法单位,该调查中心的营业范围规定了调查的事项,全部符合有关规定,是合法的。这起事件虽然发生在调查过程中,但是并不能说明我们的调查工作是违法的。”

  据陈先生介绍,该调查中心的调查人员进入宾馆,宾馆的保安问他在干吗,保安说话的语气很不好,调查人员回答的语气也不太好,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宾馆方面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把双方拉开,制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当地警方没有对调查人员给予任何处罚,调查人员已经回到北京。”

  记者登录该调查中心网页发现,委托业主包括婚外情调查取证、商业信息情报收集、人员行踪监控、对私债权债务等多项。“我们承接的很多任务,都是委托人不方便自己出面的。遇到有人委托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我们都拒绝了。”陈先生说,像此次冲突事件很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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