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由河北农民李桂勇等五人组成的抢劫团伙在本市朝阳、顺义等区专门抢劫黑出租司机,之后残忍地将他们杀害并抛尸体,共造成9人死亡。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由于旁听人员众多,法院临时在原告席后面加了一排椅子。昨天上午9点半,当李桂勇等人被法警押进法庭时,一名被害人的妻子突然放声痛哭。其他的被害人家属眼圈也红了起来(如图)。
36岁的李桂勇在北京经营着一家小饭店。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李桂勇伙同司海龙、邓光余与王军等人于1999年11月9日至2006年9月15日间,先后在本市顺义、朝阳等区,骗租孙某等9人驾驶的面包车、轿车等车辆,分别采取按住双手、绳子勒颈、木棍击打等手段将被害人杀死抛尸,并抢得轿车、手机等款物共计价值53万余元,李桂勇参与了全部9起抢劫。起诉书显示,有一名受害人遇害时尚未成年,只有17岁。据了解,几人作案后通常抛尸枯井,随后把车开到外地销赃。
“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桂勇轻描淡写地说。“我确实不清楚他们抢劫杀人,那天王军来我的餐厅找我,说他们抢了辆车。我问司机呢,他们说已经给杀了,尸体放在车里。我只是帮着开车和卖车。”李桂勇当庭推翻了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说每次抢劫都是同案或司海龙提议的,自己没有伤害被害人。昨天此案没有宣判。摄影/高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