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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9日    目录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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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错快递单 得掏信封钱
同城快递捆绑销售受质疑 邮局称整套销售为防伪

  同城快件专用信封与单子。

  董律师在京城邮局办理同城快递业务,他花了8元购买了同城快件专用信封,上面附有“北京邮政同城快件”的单子。他在填写单子时,写错了收件人姓名,提出买个新单子被拒。邮局人员告诉他,需要重新购买同城快件专用信封,他只得又花了8元。他认为邮政部门这种捆绑销售方式“太霸道”,增加了消费者邮寄的费用。昨天,董律师告诉记者,他已将海淀区邮电局苏州街支局和北京市邮政公司告到海淀区法院。

  ■事件经过:写错一个字 多花8元钱

  “邮局把同城快件的信封和单子捆绑销售给消费者,太霸道了。”董律师说。回忆起事发经过,董律师说,今年4月6日上午,他在海淀区邮电局苏州街支局车道沟营业所办理同城快递业务,他花了8元购买了同城快递专用信封,上面附有“北京邮政同城快件”的单子。他在填写单子时,写错了收件人姓名。

  董律师说,他向营业所的工作人员提出买个新单子,重新填写收件人地址,对方回复“只能重新买一个专用信封”。此时,他才注意到单子印有业务说明,其中写明“此封售出恕不退换”。无奈之下,董律师只得又花了8元,再次购买了同城快递专用信封,寄出了邮件。

  “消费者写错一个字,就要多花8元再次购买同城快件专用信封,增加了消费者寄件的成本。”董律师认为,邮局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此封售出恕不退换”的条款是一个霸王条款。

  ■记者调查:特快专递单 单卖只1元

  昨天13时,记者赶到附近一邮局,看到有不少顾客在办理同城快递业务。记者花了8元购买了同城快件专用信封,只见信封的背面附有“北京邮政同城快件”的单子。单子上除了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外,还列有业务说明,其中就包含“此封售出恕不退换”的条款。

  “这个专用信封和附有的单子分着出售吗?”记者问。该邮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统一销售,不分着卖。”记者追问:“如果我填错单子了,怎么办呢?”“您只能花8元再买一个。”这名工作人员回答。

  董律师说,现在,邮局将专用信封与单子捆绑销售,消费者填错了单子,本来只花费不超过1元即可,如今要花8元。董律师说,自己的诉讼目的就是要改变邮局销售同城快件的“霸王条款”,改变这种销售方式。

  ■邮局说法:一直都是整套销售

  针对董律师的说法,海淀区邮电局苏州街支局的靳女士告诉记者,同城快件专用信封和单子就是整套销售的,8元费用含有资费、单子费用、信封费用,“一旦消费者在填单子时写错了,就要重新购买专用信封和单子,因为实名投递不能有涂改的情况,否则投递员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邮政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城快件专用信封与单子就是整套销售的,类似于一种邮资封,同城快件的专用信封和单子同时做了防伪处理,如果消费者填错单子,单子作废了,专用封也跟着作废了。整套销售投入市场,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假封的出现。这位工作人员说,董律师对同城快件提出质疑,是一种理解上的错误。

  晨报记者 武新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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