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32岁的某报社原广告中心主任傅某(见下图)被控与她的“丈夫”,北京首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忠平共同贪污报社公款近700万元。与此同时,吴忠平还被控犯有重婚罪。昨天上午,二人在市二中院一起出庭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傅某利用其担任广告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吴忠平于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间,在报社与北京奥美世纪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麦肯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以支付广告退费的虚假名义,将报社485万余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同时还将三元牛奶公司支付的127万余元广告费占为己有;在为报社制作个性化邮册过程中,以支付邮册费用的虚假手段,将报社44万余元公款据为己有。后两人用此款购买了三套商品房。
此外,吴忠平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30日在北京名人大酒店与傅某举行结婚仪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法庭上的傅某显得非常镇定。刚被法警押进法庭时,她还扭头对旁听席上的家人微笑,小声说“没事儿”。“指控不存在,我没有非法占有。”傅某振振有词地说,这两家公司是为报社提供市场推广业务的,“有数据表明,公司的业务使得报社的广告总量增长了。”“经过调查,两公司从未提交过任何书面工作成果报告,事实上也没有任何成果。”当检察官指出,为何报社的广告客户从来不知道这两家公司在给他们做过市场推广?傅某表示,她不清楚。
随后,公诉人宣读了该报社出具的证言,证明报社从没有委托过任何公司进行广告推广业务,傅宣称的两公司涉及的商场、保健品等行业的市场推广,事实上都有报社专人负责。
对于后两项指控,傅某也一脸无辜,称完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据公诉人介绍,傅某名下有五六套房产,还有宝马和别客等高级轿车。
吴忠平更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完全否认公诉人的指控。虽然有证据表明公款进入了他个人账号,他仍称所有的银行卡都不是他开户的。吴说,他早在2001年已在法院与前妻协议离婚,未与傅某登记结婚是因为户口在外地不方便。吴忠平的辩护律师表示,该离婚协议确实存在,他将提交给法庭。昨天,法庭还未质证完毕,法院将继续审理。高志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