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济南讯 172条宝贵的生命,在大自然肆虐的暴怒中,被沉埋于1000多米的漆黑井下。去年8月17日,发生在山东新泰的“华源矿难”成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煤矿水害事件。15日,华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珍修等人被诉案在山东省肥城法院开庭审理。
新泰煤矿溃水事件发生于2007年8月17日。山东省煤矿工业局副局长、山东华源煤矿事故抢险指挥部专家组组长卜昌森说,这起事故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煤矿水害事故。
卜昌森指出,除了自然灾害,另外一个导致事故的因素是华源公司接到险情汇报后,在调度室指挥的矿井负责人对溃水淹井灾害认识不足,未及时做出停产撤人命令,延误了人员撤离时机,致使部分有望逃生人员未能及时撤离。
广州日报记者获悉,今年2月4日,对于“华源矿难”的处理结果为:山东省有关方面依法依纪对26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其中,对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名公煤矿矿长等6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0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15日,山东肥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山东华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珍修、副总经理张灿君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被诉一案。
一名进入法庭的知情者向广州日报记者表示,庭审足足从上午8时30分持续到傍晚6时许,“我们一直在那里,坚持了一天,中途有人提出要去吃个盒饭之类的都未获准。”
知情人称,法庭审理完毕后约20分钟即作宣判,其中,郑珍修及张灿君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不过,对这一判决结果,郑珍修的代理律师张庆方向广州日报记者表示,他们将提起上诉。(赵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