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综合消息 本月3日,英皇入禀法院状告梁洛施违约,近日梁洛施正式到法院反告“娘家”。
梁洛施在诉状中称,自己与英皇签约时只有12岁,一切由母亲代办。母女俩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懂英语和法律文件。梁妈妈在经济拮据且未能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才签下为期10年的合约。在2003年她再代表14岁的梁洛施与英皇签了另一份艺人合约,2006年又签署合约将双方关系由此延至15年。而她自己于2006年因感受“雪藏”压力而被迫与英皇签约,全部合约因此全部无效。诉状中还指出合约中有种种不合情理的条款:包括报告行踪、解约后7年内她仍受合约约束、英皇可因她患病或犯法而随时提前解约等。对于梁洛施反诉一事,英皇发言人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暂时不做回应。(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