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城区法院依据新民诉法,首次发布一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个人信息,还特别公布了他们的照片。该院副院长赵晓恒表示此举是为了全社会监督,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赖账·事件
6被执行人信息发布
法院此次公布6名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涉及5起案件,执行案款总金额达200余万元。
6名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不归还欠款,欠款金额分别从数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其中年过六旬的左焕兰向他人借款140万元,是所有案件中单笔数额最高的。
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要么东躲西藏,要么坚决不还钱,与申请执行人、法官打起了“持久战”。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布的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中,周正欠钱不还时间最长,为3年多,周正不履行法院调解,造成申请人的生活陷入窘境。
记者注意到,本次公布的信息与往年不同之处在于,除了文字信息外,还包括6名被执行人的照片,照片上的人与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的被执行人完全一致。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信息公布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东城区法院提供有关线索,协助法院进行执行工作。”
赖账·释法
发布信息有法可依
东城区法院副院长赵晓恒表示,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增加的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加大了不履行义务人的违法成本,增加了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威慑力,以警示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来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也有公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名单的做法,但东城法院执行庭田大农庭长告诉记者:“我院与媒体的这次尝试,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在北京尚属首次。这一举措体现了无论司法实践还是社会舆论都是以最终实现人民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最终价值追求。也体现我院始终以实现人民利益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实现手段的‘多方互动’工作思路。”
赖账·案例
时间最长
欠款一拖三年多
回忆起往事,26岁的苏雨(化名)叹了口气说,五年前,她在网上认识了周正,周正比她大一岁,两个人很快就相恋了。“周正突然告诉我,自己在做生意,却与他人发生了欠款纠纷,需要一笔钱来打官司。”苏雨说。
为了给周正筹钱,苏雨向父亲求助。她的父亲没有同意,因为家里并不富裕。苏雨悄悄地从家里拿出了3万余元,借给男友周正。这笔钱是父亲为苏雨准备的大学学费,周正保证他会在一个月内还钱。
一个月后,周正并没有还钱。“我打电话追问他,他说没有钱还。”苏雨说。此时,苏雨考上了大学,但由于没有钱交学费,她无法步入大学的殿堂,只得离家出走。
不久,苏雨把男友周正告上法庭。2004年8月16日,经东城区法院调解,周正答应给付苏雨3万余元。但是,直到今日,周正仍未履行调解协议。法院的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多次到周正家寻找其本人,周正的父母总说“周正不在家,他们管不了儿子”。为了逃避执行,周正玩起了“失踪”。
数额最大
有借无还140万
左焕兰原本是和平里房管所的工作人员。2000年,李先生与她相识。听她说能够弄到后海房屋,李先生毫不犹豫地将140万元借给了她。过了许久,李先生并没有见到房子,左焕兰也没有归还一分钱。
在李先生不断催要还款期间,左焕兰与丈夫办了离婚。两个人将他们的住房过户到儿子名下。2005年2月4日,李先生将左焕兰告到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全部款项。左焕兰称“我有病无力还钱”。李先生只得申请追加其前夫作为该案被执行人,并起诉要求其前夫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东城区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左焕兰也身患重病,李先生直到现在仍没有拿回自己的钱。
晨报记者 武新
6名被执行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