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 “你至少还有个好身体,我跟你比有什么?你非要把我逼死!”张华(化名)流泪喊着,拖着残疾的腿向姐姐张丽(化名)走去。为规避计划生育生二胎政策,已生育一女的姐姐张丽借同胞妹妹张华的名义生育一子,并落户妹妹家。6年后,姐妹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反目并闹上了法庭。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前,两姐妹的母亲一屁股坐在法院的门口,一边等待大女儿,一边向路人数落她的不孝。“她欺负妹妹,还骗走了我40多万元买房钱。这个逆子,我非打死她不可!”老太太说,她已经5年没见着大女儿了。过了一会儿,看到大女儿张丽走了过来,老人立即冲上前去,右手一把抓住女儿的手包带,左手抡起拳头雨点般打在她身上。这一幕引来很多路人的观看,而老人任由张丽的律师相劝也不停手,直到法警出面。此时,张丽趁机逃进了法庭。姐妹俩分坐在原被告席上互不理睬。姐姐身材中等,妹妹则因腿部残疾身材非常矮小。
据妹妹张华说,张丽在1993年3月曾育有一女。2001年,张华怀孕了,担心自己腿部残疾遗传,一直犹豫是否要孩子。正巧,张丽再次怀孕。“张丽夫妇俩主动上门,他们要把孩子过继给我,还说让孩子以后给我养老送终。”张华说,他们当时谈好条件,说用她的名字生育。经不住姐姐一家的劝说,她打掉了自己的孩子。
2001年12月,亮亮(化名)出生落户到张华家,并与姥姥姥爷一起生活。“2005年10月,张丽指使她的女儿将亮亮从我家中骗走,当时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以后两年多再也没见过孩子。”张华哽咽地说。张丽随后起诉要求解除妹妹与亮亮的收养关系。去年,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了张丽的起诉。因为一直见不到儿子,张华起诉姐姐要求归还养子,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从没说过将孩子送给她,只是用她的名义报户口。”姐姐张丽说,她确实冒用张华的名义生下亮亮,但妹妹与孩子从没办理过收养手续。2004年,张丽与前夫离婚,在离婚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了她与亮亮的收养事实,并判决由她抚育。“孩子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他管张华叫姨。”张丽说。
“我想问问你张丽,孩子从出生到现在,真的是跟你生活在一起吗?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张华痛哭流涕地质问姐姐,张丽则埋下头趴在桌子上。
昨天,姐妹俩都表示愿意调解,但没有具体的调解方案。“你还是不是人,为什么要这么坑我?”庭审结束后,妹妹仍然哭着斥责姐姐的无情,诉说她过去如何对姐姐好。而姐姐依据扭过头去,一声不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