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4辆自行车搬上13层楼 依次掷下砸坏两辆小轿车
晨报讯(记者 郝涛)为了寻求刺激,30岁的男子陈某酒后将4辆自行车从居民楼的高层依次掷下,砸向楼下停放的汽车,心满意足后回家睡觉。结果造成两辆汽车的车顶及前后风挡玻璃损坏、4辆自行车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昨日,记者从东城警方获悉,民警接到报案后两天内将陈某抓获,目前,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1日凌晨,东城公安分局北新桥派出所的巡防队员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小区内停放的两辆汽车车顶凹陷,前后风挡玻璃破损(如图),在汽车附近有4辆扭曲变形的自行车。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验判定是有人从楼上通道窗户内将4辆自行车扔下砸坏了汽车。经调查,了解到案发当日一名穿着蓝白小方格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裤及白运动鞋的男子有作案嫌疑,可能就居住在该小区内。
5月3日中午,民警发现在小区内出现的一名男子的体态与案件嫌疑人特征相似,便上前查验其身份证件,该男子看到民警后精神紧张,称自己就住在该小区,证件在家,民警要求跟随男子回家取证查验。在男子家中,民警在床头看到了一件蓝白小方格短袖衬衫和一条蓝色牛仔裤,与案发当日嫌疑人身穿的衣服极为相似,便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据了解,男子姓陈,30岁,广东人,在本市工作并在案发小区内暂住。5月1日凌晨,陈某喝了不少酒,为了寻求刺激,便从楼下搬了4辆其他居民的旧自行车到居民楼13层通道内,见楼下没人,便将自行车一辆一辆向下扔去,然后便回家睡觉了。第二天一早,陈某发现楼下两辆汽车已经被砸坏,当时没敢声张,没想到刚过两天便被民警抓获。张鹏/摄
质疑原告用药 医生出庭解答
晨报讯(记者武新) 陈某酒后砸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冲突。刘某被打伤,遂将陈某告上了法庭。昨天,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民事索赔案。在庭审中,法院首次请医院大夫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搞清楚有的药是不是合理使用。
2月18日18点,陈某在乘车时将司机刘某打伤。刘某认为,陈某酒后寻衅,应赔偿他医药费948.17元,误工费2000元。但陈某只愿意赔400元医疗费。由于被告对原告在燕化凤凰医院有关用药事项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决定由北京燕化凤凰医院急诊科何主任出庭接受质询。陈某问何主任:“我的疑惑主要是镇痛药物的使用”。
对此,何主任解答说:“我院为本案原告使用的镇痛剂为氨芬待因。氨芬待因为口服镇痛药物,非麻醉处方药物,因患者外伤后反复强调周身疼痛,为外伤性反应,此药物用药是合理的。”对于何主任的解答,陈某表示没疑问了。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陈某殴打了原告刘某,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关于赔偿其医疗费和交通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