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6日刊发关于东城法院《公布照片缉拿赖账人》后,昨日下午,其中一名被公布照片的欠债人周正主动到东城法院执行庭表示愿意还钱。截至昨日19时30分,经父母四处筹钱,周正将4万余元现金送到债主、昔日恋人田小姐的手上。
曾经恋人如今陌路
昨日17时30分,欠债人周正来到东城法院执行庭。他说,5月6日上午他接到母亲的电话,让他赶紧买报纸看新闻,这时他才知道他的姓名和照片被法院公布上了报纸。
昨日18时,法院通知周正的债主田小姐也来到执行庭,当周正看到田小姐时,表情平淡,曾经的恋人已形成陌路。“你们认识吗?”法官问周正。“认识。”周正说。“这是你们几年来的第一次见面,你觉得她有变化吗?”法官问。“有,她瘦了,我胖了。”周正低头回答。
还款外加三千利息
18时30分,田小姐和周正作为原被告双方,法院对两人再次召开法庭调解。“周正,你今天为什么到法院来。”法官问。“因为欠田的钱,过来协商还钱。”周正说。
“2004年8月你们双方调解还钱,为什么你现在才来法院还?”法官问。“当时对法律不了解,以为法院调解下达后,不需要到法院了,只需要跟田小姐商量好还钱的方式就行,但因为一直就找不到田小姐,如今也是刚从报纸上得知法院在找我。”周正说,他去田家找过几次,但每次敲门都没有人在家。
对此,田小姐说,从2004年8月至今,她没有收到周正的一分钱还款。田小姐在法庭上表示,除了要回当初的3.7万元外,她还主张索要3000元的利息。周正对此要求表示可以满足。
父母筹钱送到法庭
昨日19时30分,周正接到父母送钱到法院门口的电话,随后,在法官面前,周正亲自将4万多元现金交到了田小姐的手上。
19时40分,记者走出东城法院的北门时,看见一对中年夫妻正在焦急等待。这对中年夫妻说,他们是周正的父母,从亲戚朋友那借了4万元钱,刚把钱送到法院。
“我们并不是不想还钱,只是确实找不到田小姐的人。”周正的母亲无奈地说。
昨日东城法院执行庭田大农庭长说,像周正这样的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应被拘留。但法院考虑到周正本人看到法院公示的照片后,主动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并将欠款全部还清,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晨报记者 郝涛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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