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朱烁)一旦进入突发事件预警期,有关部门将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再次审议,记者注意到,修改稿中增加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如果今天获表决通过,今后编造、传播虚假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就属违法行为。
预警期预测信息定时发布
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内容是修改稿中很重要的一笔。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修改稿中增加规定,一旦政府宣布进入预警期,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进行管理。
信息报告取消两小时缓冲期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报告。在一审草案中规定,对较大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信息不得晚于事发后两小时。在修改稿中,删除了“不得晚于2小时”的内容。修改稿中规定,获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行政机关,对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当立即报告。
传播虚假突发事件信息违法
修改稿中增加了对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性规定。这意味着,传播虚假突发事件信息的行为将触犯法律。修改稿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哄抬物价等行为将从严惩处
修改稿中增加了发生突发事件后,政府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相应要求。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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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门票一般转让不受限
晨报讯(记者 周萍)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在“北京市奥运会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北京奥运立法工作情况,其中包括志愿者的派出方和接受方应该为志愿者提供保障,外国人租房需到相关部门登记等内容。周继东表示,自申办奥运成功以来,北京市共制定(修订)与奥运筹备和举办密切关联的法规和规章16项,其中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7项,市政府制定规章9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即将出台。
●外国人租房须先登记备案
对于大家关心的奥运期间租房的问题,周继东表示,北京市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任何人都可以在北京市购房和租房,这一点法律是没有限制的,但结构上有危险的、有产权争议的房屋不能租赁,其他房屋可以租给外国人。在北京租赁房屋除了要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和登记之外,没有其他限制。奥运会期间,有关部门以组织“奥运家庭”等做法来提供一些出租房,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
●志愿者发生意外保险赔付
对于大家关心的奥运门票的转让问题,周继东说,我国只是对倒买倒卖做出了规定,对于一般的转让是没有限制的。关于奥运会志愿者的安全问题,将由派出方、接收方和志愿者签订协议,一旦发生危险,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