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韩继先)一起盗窃案的被告人在庭审中表达了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的意愿。此后,主审法官接受被告人委托积极与门头沟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有关捐款事宜。昨天,被告人谢某在门头沟法院亲手将200元钱交到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手中。
2008年2月,谢某伙同其同乡苏某、朱某在门头沟区一家烟酒专卖店内,趁售货员不备,以假烟调换真烟的方式,盗窃香烟5条,价值总计1500余元。在庭审过程中,谢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参与这项犯罪行为是一时糊涂。为忏悔自己的罪行,谢某愿意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200元。主审法官杨宝芬立即与红十字会联系有关捐款的事宜。昨天,被告人谢某在门头沟法院亲手将200元钱交到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手中。
据了解,被告人谢某退伍后在老家派出所做过合同制民警。但是此后因工作不顺利,加上生活困窘,就在同乡的诱惑下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
韩继先/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