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何云江)第三次尸检结果再次确认贵州瓮安事件当事人女中学生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9日上午11时许,第三次尸检法医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到达李树芬家乡瓮安县玉华乡乡政府,向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等家属正式告知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屈剑平说,经过对遗体体表、胸腔等全面细致的检验及大量生化、理化检验,专家组排除了暴力致死、毒物中毒致死及性侵害的可能。病理学检验支持溺死诊断,排除病理性死亡。实验室检验支持溺死诊断,肺硅藻检验出与现场河水中同一类硅藻。同时,检验中发现的眼结膜、心包膜、心耳尖见针样出血点及双肺膨隆肿胀等均呈明显窒息征象,为典型的溺死尸体征象。
屈剑平表示,根据尸体解剖检验所见,实验室检验结合现场勘查分析,可以确定李树芬系溺水性窒息死亡。通报完尸检鉴定结论后,屈剑平还与李树芬的家属进行了沟通,对其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和解释。13时左右,屈剑平一行已返回县城。据悉,昨天,有关部门在瓮安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三次尸检结果。
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
第一次尸检:
对尸表全面检查
6月22日,在李树芬的遗体打捞上来当天,瓮安县公安局法医师胡仁强在尸检时发现,死者右脸有一道1.5厘米长、0.1厘米宽的浅划痕。胡仁强分析,“这很可能是水中漂浮物擦伤造成的。头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臀部、双上肢和双下肢均未发现损伤。”
第二次尸检:
死者有无性行为
6月25日,黔南州公安局法医王代兴等人检查死者外阴的结果是“处女膜基本完整”。26日,王代兴在实验室对阴道分泌物做了检测,但并未发现精斑,网络上风传的“奸杀”被排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