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李松 朱薇)记者22日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为确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制止“性骚扰”行为,重庆将在地方立法中对“性骚扰”行为作出明确定义,以加强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在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上,重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的《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描述性定义,即违背妇女意志,以带有性内容或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片、声像、电子信息或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