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时事
   第A04版:要闻时事
   第A05版:都市新闻
   第A06版:热线新闻
   第A07版:法治新闻
   第A08版:国内新闻
   第A09版:国内新闻
   第A10版:国际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体育新闻
   第A13版:文娱新闻
   第A15版:早茶播报
   第A16版:摄影
   第B01版:财经新闻
   第B02版:财经新闻
   第B03版:房产周刊
   第B04版:房产市场
   第B05版:房产区域
   第B06版:家电专题
   第B07版:证券投资
   第B08版:早茶副刊
   第B09版:教育周刊
   第B10版:教育综合
   第B11版:教育综合
   第B12版:教育专题
第A07版: 法治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目录
少年嫌犯量刑“听”家长意见
求情为家庭圆满 媳妇心软
冯小刚代言楼盘不算吹牛
母亲急借两万“赎回”儿子
绝情为父亲房产 姐妹急眼
 
  2008年11月13日    目录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绝情为父亲房产 姐妹急眼
姐姐被指利用老父患痴呆症侵吞房产

  晨报讯(记者 武新)年过八旬的王大爷患上老年痴呆,老人的监护人——继女孙丽(化名)以老人的名义将自己的亲姐姐孙红(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从老人处购买的一套房屋。昨天,这对亲姐妹在石景山法院对薄公堂。

  在庭审前,妹妹孙丽(如图)告诉记者,继父王大爷挺可怜,自己这个继女成了老人的法定监护人,为了维护老人的权利,她不惜把亲姐姐孙红告到法院。

  庭审时,孙丽说,2003年,姐姐孙红购买了继父位于苹果园的一套房屋,却没有支付20万元的房款。孙丽认为,继父从2000年开始患有老年痴呆症,孙红明知老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没有通知老人其他子女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买卖,就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侵吞老人的房产。她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要求孙红返还房屋。

  “当初,继父和我母亲商量好,要把房子留给我的。”姐姐孙红说,1998年到2003年,政策不允许房改房进行赠予,2001年7月,她的继父和母亲一起到石景山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待两位老人辞世后,继父名下的涉案房屋由孙红所有。2003年初,两位老人又与孙红找到中介办理了购房手续,孙红按照20万元的房屋市场价格缴纳税费。同年6月,孙红取得了这套房屋的产权。

  孙红回忆说,在办理公证和所有购房手续时,继父的思维清楚,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为了证明老人的病情,孙丽出示了一份法医鉴定书,结论是老人患有老年痴呆中度。“这份鉴定是今年4月做出的,不能说明老人之前患有老年痴呆。”孙红的代理人反驳说。

  由于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官只得宣布“休庭”。庭后,旁听席上孙红的儿子对记者说:“自己的亲姨会告母亲,我觉得特别痛心。”

 
 
版权所有 北京晨报 1998 - 2008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晨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合作伙伴
Copyright 1998 -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