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年过八旬的王大爷患上老年痴呆,老人的监护人——继女孙丽(化名)以老人的名义将自己的亲姐姐孙红(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从老人处购买的一套房屋。昨天,这对亲姐妹在石景山法院对薄公堂。
在庭审前,妹妹孙丽(如图)告诉记者,继父王大爷挺可怜,自己这个继女成了老人的法定监护人,为了维护老人的权利,她不惜把亲姐姐孙红告到法院。
庭审时,孙丽说,2003年,姐姐孙红购买了继父位于苹果园的一套房屋,却没有支付20万元的房款。孙丽认为,继父从2000年开始患有老年痴呆症,孙红明知老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没有通知老人其他子女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买卖,就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侵吞老人的房产。她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要求孙红返还房屋。
“当初,继父和我母亲商量好,要把房子留给我的。”姐姐孙红说,1998年到2003年,政策不允许房改房进行赠予,2001年7月,她的继父和母亲一起到石景山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待两位老人辞世后,继父名下的涉案房屋由孙红所有。2003年初,两位老人又与孙红找到中介办理了购房手续,孙红按照20万元的房屋市场价格缴纳税费。同年6月,孙红取得了这套房屋的产权。
孙红回忆说,在办理公证和所有购房手续时,继父的思维清楚,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为了证明老人的病情,孙丽出示了一份法医鉴定书,结论是老人患有老年痴呆中度。“这份鉴定是今年4月做出的,不能说明老人之前患有老年痴呆。”孙红的代理人反驳说。
由于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官只得宣布“休庭”。庭后,旁听席上孙红的儿子对记者说:“自己的亲姨会告母亲,我觉得特别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