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名誉权 黄静再诉华硕
索赔100万 要求撤销“污点”声明
晨报讯(记者 王彬)今天下午,黄静将委托律师向朝阳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华硕对曾在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周成宇和龙思思(黄静曾用的化名)敲诈勒索的行为做出道歉并澄清事实,同时索赔100万元。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称,上次起诉的是华硕消费欺诈,此次起诉的理由为华硕侵犯黄静名誉权。
黄静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4月10日,华硕公司以华硕电脑中国业务群名义在国内各大网站发表声明称:“近日,周成宇、‘龙思思’两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被告声明中虽然没有用原告的原名而是使用化名“龙思思”,但其文章有些内容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有确凿和相互印证的事实可以证明被告声明中的“龙思思”就是黄静。被告在案件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宣判的情况下,公然发布严重侵犯当事人名誉权的声明,公布当事人姓名,并确定刑事罪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延续至今。华硕的声明不仅造成黄静社会评价严重降低,误导媒体舆论在社会上形成极坏影响,造成黄静被迫中断学业、无法就业等严重后果。
据了解,这些声明目前还在各网站传播,黄静已在今年三月在公证处做了公证。黄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删除所有涉案侵权内容。判令被告在所有曾经发布或转载过涉案侵权内容的网站首页按照与侵权时间相等天数发布道歉和事实澄清声明,并就侵犯黄静名誉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99万元,并支付本案公证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