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4月,全市8721个单位的公共场所中,有182个单位仍有违规吸烟现象,909名吸烟者被劝阻。昨天,市卫生局公布上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检查情况显示,名列卫生监督部门警告限改单位数量前三位的是西城、丰台和海淀。
西城77家单位被警告
据市爱卫办介绍,四月份,各区县组织力量对全市18个区县和燕山地区的8721个社会单位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执法检查,其中8539个单位符合或基本符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要求,有182个单位的公共场所仍有违规现象,检查人员当即给予批评指正,并向146个单位下达了“警告、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劝阻吸烟者909人。
两份来自于爱卫办和卫监部门的独立监督检查的统计数字显示,合格率均为100%的区县共有四家,分别是崇文、怀柔、密云和燕山地区,检查中未发现公共场所存在吸烟情况。同时,在处罚单位一栏中,受到警告限改最多的是西城,共有77家单位因存在违规吸烟情况被警告,其次是丰台20家、海淀19家。
整改通知书比3月翻番
据了解,1至4月份,全市共对28918个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28315个单位能认真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规定,有603个单位的公共场所发现违规现象,391个单位受到“警告、限期改正”处罚;劝阻吸烟者3372人。
其中,3月份检查的8911个社会单位中,有8771个单位(占检查总数的98.4%)达标或基本达标,有140个单位(占1.6%)的公共场所仍有违规现象,而4月这两个数字都有所上升,分别为97.9%和2.1%。
此外,就接受警告、限期情况而言,全市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数量4月比3月翻番,增加了73个,被劝阻吸烟者也由3月的770人增加到909人。
1020家餐馆达无烟要求
市爱卫办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创建活动,市爱卫会办公室已组织有关人员,以《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试行)为依据,对区、县(地区)申报的2009年“无烟餐饮单位”进行了验收检查,又评选出“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188家。去年7月以来,全市累计已有1020家餐饮单位达到“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