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不是我补的牙,也不是我用的麻药,更不是我从被害人身上拿的首饰。”昨天,38岁的黑牙医沈某(上图)在丰台法院受审时,将所有的罪责都推给了同案犯唐某。七年前,二人给女患者镶牙使用了过量的麻醉药品,并乘机拿走了患者所戴的金手镯、金项链及金戒指。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7月5日12时许,四川人沈某伙同唐某在丰台区右外东庄铁路桥边的小树林内,以为被害人李女士镶牙之机,故意过量使用麻醉药品,趁被害人李女士丧失意识后,他们劫取被害人李女士身上的金饰品,经鉴定这些物品价值共计7395元。
已被判刑的同案犯唐某供述说,当年8月18日早晨,他在菜户营市场摆摊镶牙时,被受害女患者发现,当场报警将其抓获。当年年底,唐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经过网上追逃,今年8月8日,沈某被抓获。
在庭审中,沈某对起诉书提出意见。他说,自己没有使用麻醉药,“可能是修牙时间过长,患者很累,我们就进行了抢劫。”
沈某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了同案犯唐某身上。被害人李女士证实说,她在镶牙时遭遇两男子抢劫金饰,是矮个男子给其补的牙,并给她四片药片和一袋药面让她吃下去,之后将她带进小树林里修牙,她后来就失去意识了。“不是我补牙的。”沈某立即提出异议。他还说,抢首饰时自己并不在场,东西也不是他卖的。而唐某却交代说,在抢劫时沈某具体操作,他只是望风,抢的金饰由沈某卖了5800元,他分了2000元。此案没有当庭判决。